本报讯(记者 周梅)近期,外省市“校园贷”案件多发情况引起省城公安高度关注,太原市反诈骗中心针对“校园贷”相关警情动态立即开展分析研判。5月17日上午,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太原市反诈骗中心、迎泽分局在柳巷夜市西口举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校园贷”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产物,因其手续简单,下款迅速,对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缓解高校学生学习、生活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外部监管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以及个别学生信用意识不强的原因,也给了不法之徒更多的可乘之机。
民警提示类似校园贷这种网贷产品,大学生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陷入了校园贷的圈套,高昂的利息和非法的逼债手段,会给大学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的消费观念。要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家长也需要及时和孩子沟通经济情况,引导孩子合理消费。
300余大学生受骗“校园贷”
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公布了最近侦破的一起高校“校园贷”电信诈骗案件,受骗学生达300余人,涉及三省六市,涉案金额260余万元。
今年3月,太原市反诈骗中心接到山西某高校一学生报案,称经同学师某介绍,为山西某网络科技公司在网上用个人身份信息通过贷款购买手机,能赚取好处费。后受害人将购回的手机通过师某交给该公司,该公司承诺负责偿还全部分期贷款。在尚有16798元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下,该公司用于支付贷款的支付宝账户注销,受害人多次联系未果。
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在太原市范围内细致排查,发现多所高校的近百名学生涉及该案。于是,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在掌握准确线索后,抓捕组连夜驱车赶往五台县,对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紧急抓捕。3月12日,在五台县一小区内将王某抓获。
据王某交代,其从2016年开办公司以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亏损,欠下几十万元的贷款。为弥补自己的损失,王某通过注册网络科技公司,利用在校大学生涉世未深、防范意识差的弱点,通过QQ平台,招揽在校大学生师某等学生,为其做校园代理,诱骗在校大学生在各大网络平台分期购买手机。
学生购买手机后,公司将手机收回。收回一部手机,学生可以得到100元至200元的好处费,公司承诺按期偿还全部贷款。师某为王某介绍一名学生,买一部手机,可以得到百分之十的好处费。王某将学生交来的手机卖至太原市大南门、赛格数码港变现,王某将一部分钱用于还公司之前的欠款,一部分用来个人挥霍,只有很少部分用于偿还学生贷款。直至今年1月,王某及其代理未能继续拉到更多数量的学生买手机。因资金短缺无法继续偿还欠款,王某便将其公司支付宝账户注销,躲避还款。后师某和王某合谋又以经营酒店的名义,向同学骗取网络平台分期贷款。
经查,该案受害人均为在校大学生,王某等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