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元,增长11.7%,增速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7个百分点。
一季度,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元;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元;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元;转移净收入贡献最大,人均转移净收入为731元,比上年增加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