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职业资格分两类,一类是准入类,一类是水平评价类。到2013年,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达到1100多项。为降低创业就业门槛和准入限制,减轻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负担,我国对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分批进行了取消。目前,最新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有140项职业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35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师资格、注册消防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注册会计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员资格、兽医资格、拍卖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专利代理人、导游资格、注册测绘师、航空人员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5项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消防设施操作员、焊工、家畜繁殖员、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轨道列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