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左右。为实现此目标,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全省将从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面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强化重点时段攻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展开下一阶段的工作。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重点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过剩产能。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根据要求,2018年6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同时,进一步严格环保标准,将国家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扩展到全省,11个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等行业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焦化行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重点是打好散煤管控战役。2018年10月1日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吨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全部建成禁煤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县城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太原古交、清徐、阳曲,晋中太谷、祁县、平遥、灵石、介休,吕梁文水、交城、汾阳、孝义)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持续加强煤质管控,加快淘汰化肥行业以外的煤气发生炉。
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重点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源头管控,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积极推进“公转铁”。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全面加强面源污染管控方面,省环保厅提出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扬尘整治,强化禁燃禁放措施等四项措施。
今年春节期间,11个市建成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项措施将持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