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权力超)5月24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今年1至4月,太原共有8人被终生禁驾,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受到处罚的共有12名营运车驾驶人,他们将在未来5至10年内被禁止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终生禁驾的8人分别是:刘祥 身份证140122********2017侯杰 身份证140109********5132李燕龙 身份证140181********4215方忠华 身份证512529********1278张江勇 身份证132133********7612魏鹏 身份证140110********2015张强 身份证140103********3913张联强 身份证372922********787510名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驾驶人分别是:余斌 身份证140113********0816张卯福 身份证142401********3456谢占祥 身份证372922********1717周瑞红 身份证410521********0517董永红 身份证140429********8473王怡雄 身份证142431********4818张鹏龙 身份证142229********0015侯志兵 身份证142227********5715李文军 身份证142132********0015刘树江 身份证152527********48182名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分别是:周君 身份证142429********1514解鹏鹏 身份证142323********401X根据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拨打122报警,驾车逃逸只会害人害己。太原交警提醒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个交通参与者的重视,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尤其是在驾车时严禁饮酒,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