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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区要组建11个办学集团

时间:2018-08-11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8月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教育局获悉:按照“优质校+普通校”的集团化办学思路,今年9月起,在晋城市区范围内,组建11个办学集团,其中初中5个集团,小学6个集团。

8月6日,晋城市教育局出台《关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称,为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断优化市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促进协同发展和优质均衡,决定在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实施“优质教育全覆盖”计划(简称“优+”计划)。“通过集团化办学工作思路,以优质学校带动普通学校,实现市区义务教育协同、充分、优质、均衡发展。”

办学集团的实施范围主要集中在晋城市区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据《实施意见》显示,按照“优质校+普通校”的集团化办学思路,在晋城市区范围内,实行以优质品牌学校为中心校,片区内所有学校共同组成办学集团,实现全覆盖。在集团内,实行“五不变”制度: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法人不变、教师编制归属不变、固定资产所有权不变、财务独立预算办法不变等。

根据晋城市区教育实际情况,将组建11个办学集团,其中初中5个集团,小学6个集团。集团的联络办公室设在中心校,中心校负责召集各成员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共同制定集团章程,明确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发展愿景以及各成员校的权利义务等,确定教师交流等集团内部各项事务。

据《实施意见》称,办学集团实现“四同步”,即:文化创建、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同步开展。通过办学集团建设,积极打造共有的文化品牌和课程特色,同时推动集团内学校个性发展,努力形成“一校一品”格局。

按照晋城市教育局的要求,办学集团每三年一个周期,晋城市城区教育局指导中心校开展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对中心校进行调整或轮换。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探索在部分学校中建立紧密型的集团关系,通过实现人、财、物的统一配置,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

按照工作步骤,今年9月,晋城市区集团化办学将全面实施。各学校要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共享优质教师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交流教师选拔制度,选拔优秀教师优先进行交流;交流轮岗原则上在办学集团内部进行,岗位不匹配的在集团之间进行调剂。每学年派出的交流教师不少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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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集团划分情况

晋城市区义务教育6个小学办学集团为:凤鸣小学集团(中心校为凤鸣小学,成员校为钟家庄教办所属学校、开发区教办所属学校)、凤台小学集团(中心校为凤台小学,成员校为东街教办所属学校、古矿小学、北街教办所属学校)、晋师附小集团(中心校为晋师附小,成员校为城区二小、城区三小、星河学校)、凤矿小学集团(中心校为凤矿小学,成员校为矿区机关小学 、王台矿小学、北石店教办所属学校)、实验小学集团(中心校为实验小学,成员校为中原街小学、凤阳小学、汇仟小学 、南街教办所属学校)和爱物学校集团(中心校为爱物学校,成员校为西上庄教办所属学校、西街教办所属学校);

5个中学办学集团为:星河学校集团(中心校为星河学校,成员校为爱物学校、晋城四中、晋城八中)、实验中学集团(中心校为实验中学,成员校为凤城中学、中原街中学、晋城九中)、凤鸣中学集团(中心校为凤鸣中学,成员校为晋城十中、晋城十三中、颐翠中学)、凤台中学集团(中心校为凤台中学,成员校为晋城五中、晋城七中、古矿中学、晋城十一中)和矿区中学集团(中心校为矿区中学,成员校为王台矿中学、凤凰山矿中学、晋城十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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