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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朔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时间:2018-08-16

本报讯(记者闫书敏)8月13日上午9时,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永、何建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依法到庭参加了诉讼。

该起案件要从2017年12月24日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乡三泉村进行换届选举说起。当日,张敬高票当选村干部后,被告人李俊、李永兄弟二人受前村干部张可指使破坏选举阻止张敬当选,公然将选票撕毁,严重扰乱选举会场秩序。

此后一段时间,被告人李俊、李永以找张敬办理五保、低保等各种借口为由,伙同他人破坏张敬房屋、索要现金,并对张敬的岳父张明进行威胁。

因与张平发生争执,被告人李永伙同被告人何建、宋于、冯明强行将张平带到一民房内多次殴打,直至当晚9时许才放其离开。

被告人李俊伙同被告人李永、刘俊等人向南榆林乡三泉村村民强行推销烟花爆竹,多户村民无奈购买。

……

2018年6月28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朔城法院提起公诉。经过12个小时紧张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合议。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永、李俊、刘俊纠集被告人何建、宋于、冯明,以暴力、威胁的手段,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认定为恶势力,依法判处李永、何建等人七个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李永等人一万元罚金刑。

本次庭审,朔州市朔城区扫黑办、省市区三级检察系统观摩团、公安系统、上级法院、朔州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近200人到场参加旁听。

(注: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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