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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出台新宅要宜居 旧居要改造

时间:2017-04-14

本报讯(记者 晋帅妮)日前,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山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推进城市既有住区更新改造,鼓励开发建设代际亲情住宅,到“十三五”末,使居民不仅住有所居,还要住有宜居。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我省将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城镇住房供需格局,基本达到“户均一套房、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目标,全面建设安居宜业、文明幸福的小康住宅人居环境。
我省将加快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供需两端同时发力,促进房地产业和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创新房地产产品模式,发展文化旅游地产、园区地产、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新型地产,促进房地产业与城市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共同发展。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促进住房消费朝着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提高住宅产业化发展水平,制定住宅产业化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住宅产业化基地,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住宅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积极推进城市既有住区更新改造。对城镇既有旧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节能改造,加强景观环境建设和游乐康体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既有住区安全性、舒适性和宜居性。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全面执行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居住小区公建配套规划。科学引导老年宜居住宅发展,优化老龄住宅的建设模式,鼓励开发建设代际亲情住宅,优化代际亲情住宅户型设计,建设代际亲情组合住宅单元,促进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专业化养老机构合作,发展专业化的养老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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