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税收是平鲁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规范煤炭产业税收征管秩序是防治和杜绝煤炭行业税收流失、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证。因此,平鲁区国家税务局下大力气规范煤炭产业税收征管秩序。强化税款征收,加强税源管理。平鲁区税源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煤炭生产企业,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日常管理、煤炭产销量、洗选率、平均售价等情况进行跟踪摸底,收集相关数据。将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炭产销量、单价、进、销项税额和税负等指标的当月数和累计数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并将收集的数据上报,方便上级机关进行税收分析。在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通过对收入变动率、费用变动率、利润变动率等指标的当月数和累计数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及时发现情况,加强对企业税前费用扣除的监管。同时税源管理部门整理企业的欠税情况,与企业共同起草欠税清理计划,积极清理陈欠税,要求企业在结算时对税款所需资金进行预留,加强对企业资金流的监管,防止新欠税的产生。深入开展调查,堵塞税收漏洞。平鲁区国税局领导分组深入到煤炭产销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督查,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企业,派驻领导小组成员,进驻重点煤炭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煤炭产销量、平均售价和吨煤税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密切跟踪企业产销和税收进展情况,通过和政策要求、历史贡献、周边区县比对,将经营正常但发票用量不足或下降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对进行偷税等违法活动的企业进行打击查处,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共治格局。由平鲁区委、区政府牵头,集中国税、地税、经贸、煤管、安监、公安、工商、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建立煤炭产业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协商会议。交叉比对企业上报的数据,交流各自掌管的情况,工商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煤炭企业户籍变化情况;煤管部门按月将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产销数量、各站点稽查查补数量的分户台账和分户明细报税务部门;治超部门按月将运煤车辆运出登记详细情况抄送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将年度对煤炭企业的审计情况抄送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织密煤炭征管之网。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区煤炭企业税源底数,完善征管措施,减少税收流失。平鲁区国税局、地税局积极协作,联合开展管户核查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国税部门对煤炭产业的增值税严格管理,地税部门对煤炭产业相关税费和地税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加强控管,双方通过“金三”平台实现数据的后台共享,防止税收流失。同时,国、地税务机关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和涉税情况通报制度,对于出现的涉税风险,双方联动、形成合力,轻者可督促其改正,补交税款,情节较重的除补缴税款外,并依法从严处罚。
李济生 祁文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