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志霞)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统计数据出炉。数字显示: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提高政治站位,考核落实责任,开展一系列精准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负政策的活动,全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税483亿元,深化税制改革减税90.14亿元,合计减税规模达573.14亿元,全面释放利企利民红利,大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推动全省在“两转”基础上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全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税483亿元,同比增长15.71%。其中,仅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减税就达95亿元,企业税负大幅减轻,包括为全省37万户小微企业,按照现行所得额减半、按20%税率征税计算全年减税6亿元;为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1250户企业减税18亿元,为1661户高新技术企业减税14.4亿元等。
全年深化税制改革减税达90.14亿元,其中包括增值税改革减税81.14亿元,实施增值税17%、11%税率下调到16%、10%政策,全年减税57.12亿元;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政策,全年减税470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完成23.55亿元。另外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达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