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自2018年12月起,我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2019年春节前,使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是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凡是存在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进行严厉打击。
据了解,整治行动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动员、集中整治、检查督促、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市将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展开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本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联合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2月,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向全省范围进行推广宣传,推动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