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蕴)12月27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继续走出坚实步伐,2018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全省将遴选200名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
由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申请,经推荐、评审、委托等程序,确定山西省养殖技术试验基地、山西农业大学、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2018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试点任务。所遴选200名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其中,在9个市(不包括长治市、运城市)推荐选送100人分别在山西省养殖技术试验基地、山西农业大学进行培育;长治市、运城市在本市统筹分别遴选50人在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培育。
培育对象的遴选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市县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推荐人员一般应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村两委干部或其他有志成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等返乡创业优秀人才,从事产业不限。入选《山西省百名新型职业农民风采录》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推荐。参加过2017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新型职业女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和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的人员不再推荐为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
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养造就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我省要求各培训机构要邀请省内外优秀涉农创业导师、成功创业人士、资深专业教师和熟悉产业发展人士授课,因材施教,采取模块化培训教学,重点设计农业法规、生产技术、规模经营等必修课程;结合从业背景,增加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品牌创建等选修模块。以各级各类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为实训教学基地,提高参与性和针对性,着力提升培育对象的经营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
培训结束后,对考评合格的学员,颁发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记载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考试考核结果等。符合《农业职业经理人行业职业标准》要求的,经鉴定机构考核合格,颁发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组建山西省农业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基本信息。
据悉,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资金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央资金中列支,参训学员培训费标准为每人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