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4日讯(记者 张剑雯 通讯员 景玉平)近日,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忻府区、五寨县、娄烦县、盐湖区、新绛县、霍州市、隰县、平顺县、平遥县、天镇县等十县(市、区)“新农村电气化县”称号。
2018年,省电力公司以深化配电网发展战略为目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全年累计投资2.40亿元,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89公里,低压线路311公里,配变543台,完成10个电气化县、213个电气化乡(镇)、1033个电气化村的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验收。自2006年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县创建工作以来,13年期间,省电力公司累计建成77个电气化县,1131个电气化乡(镇),17933个电气化村,超前完成了公司经营区内电气化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