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志霞)12月2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为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主动修复纳税信用,提升信用级别,充分享受税收激励措施,即日起,全面启动民企纳税信用等级提升工程。
据介绍,纳税信用修复遵循“鼓励修复、引导遵从、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尊重事实、优化服务”的工作原则,其适用范围包括:已参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评价结果非M级且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的纳税人,可申请修复自身纳税信用级别。
修复时,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纳税人复评申请,在“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办税服务厅将复评任务推送至税源管理部门后,由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信用管理人员对指标进行调整,并将任务逐级推送,及时操作并完成终审。省局将按日进行系统联评、结果发布等工作,并将复评结果同步至“金税三期”系统相关应用模块和省局官网“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栏目。
各级税源管理部门将切实做好纳税信用修复指标及时调整、限时办结工作,严格按照修复条件、修复限度调整相应分数或直接判级指标,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任务推送;需要其他部门或单位配合核实的,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任务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