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耀星)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今年1至10月份全省民营企业减税199.46亿元,税收扶持作用更加突出。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10月,近三年间全省民营企业享受各项税收减免520.73亿元,占全部减免税的45.38%。分年度看,2016年为民营企业减税132.41亿元,2017年减税188.86亿元,而2018年仅前十个月全省民营企业减税就高达199.46亿元。具体来看,5月1日,倍受关注的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实施。国家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并合理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税负,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截至10月30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4.51万户,5至10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43.73亿元。采矿业、制造业减税获益最大,5至10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27.39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