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14日讯(记者 张剑雯)省工信厅近日公示24户本地企业为“企业上云”行动计划第一批云服务商,华为、腾讯、阿里等行业领军企业作为联合体企业也名列其中。省内上云企业向云服务商购买云服务可获得政府奖励,奖励上限100万元。
这24户企业中,云平台服务商包括: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联合体企业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山西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其联合体企业为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东华软件有限公司,其联合体企业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云应用服务商包括:山西精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联合体企业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其联合体企业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
记者了解到,在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与云服务商签署合同,在“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上传上云服务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等材料,可提交“云服务券”申领申请。上云企业在向云服务商购买相关云服务产品时,可凭“云服务券”额度抵扣上云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