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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86.45万户

时间:2019-01-10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12月13日上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挂牌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贺中伟通报了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部署,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截至目前,全省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8056家,完成清洁取暖改造86.45万户,淘汰燃煤锅炉4766台。全省燃煤机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化工、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率达93%,焦化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率达50%。由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分别牵头负责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黑加油站点和非法加气站专项行动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入11月份以来,全省多次出现大范围重污染过程。山西省大气办按照预警从严、启动时间提前、应急措施升级、区域整体响应的原则,4次发布预警调度;各城市同步启动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对降低污染峰值起到了积极作用。

  10月1日至11月30日,尽管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但经过全省不懈努力,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保持了持续改善态势。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0.2%。长治、晋城、太原PM2.5平均浓度降幅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分别位列前2、3、4位;吕梁PM2.5平均浓度降幅在汾渭平原中排名第1位。

  11月份,重污染过程对环境空气质量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当月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同程度上升,全省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9.0%。

  从整体来看,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加快改善态势。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0.7%。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下降,其中,PM2.5下降6.9%、PM10下降2.8%、SO2下降41.5%、NO2下降7.3%、CO下降17.2%、O3下降1.6%。1至11月份综合指数排前三位的分别为大同、朔州、长治,排名后三位的城市依次为临汾、太原、晋城;改善幅度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长治、晋中、忻州,排名后三位的依次为大同、朔州、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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