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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时间:2019-01-10

  12月11日,记者了解到,晋城日前出台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培育多元化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方案规定,今年年底前晋城市住建局负责组建1家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同时引导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新组建或依托现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到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加大培育力度,基本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队伍。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也可开展租赁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或继受单位)可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房屋统一出租、规范管理。

  方案规定,从明年起新出具商品住房地块规划条件时,至少配建住宅建筑面积20%的租赁住房。制定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措施。方案指出,对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国土部门将租赁住房建设土地计划单列,优先安排。各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贷款业务,降低租赁住房建设融资成本。税务部门对出租住房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和房产税。晋城各县(市、区)要公布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保障非本地户籍承租人按照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方案规定,晋城市、县两级要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职责,增强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体系,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强住房租赁行业及信用管理,加快全市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租房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对严重失信企业在市住建局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本报记者 李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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