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出台了《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试行)》,从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结果运用上,为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划出“硬杠杠”。
针对政治标准定性多、量化难的问题,该市坚持高站位与小切口相结合,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分别制定20条正面评价标准和20条负面表现清单。
在年度考核中,对全部市管干部进行“百分制”评价,重点对照“正面清单”,由单位党组织、考核大会参会人员及考核组,分别按照40%、40%、20%的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对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 “好”等次,80分—90分的评为“较好”等次,60分—80分的评为 “一般”等次,60分以下的评为“差”等次。在干部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由单位党组织出具《政治鉴定》,考察组对照“负面清单”,重点与考察对象上下级等知情人员进行反向排查,确保把政治素质首关把牢把紧。
该市明确将政治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职务调整、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特别明确,对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考察对象,暂缓考察。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实施以来,先后对存在瞒报情形的25人给予诫勉、取消考察资格等组织处理,并对其中6名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