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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镇居民医保 本年度错过缴费期可补缴

时间:2017-06-03
本报6月2日讯(记者 王斌)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咨询,错过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后,该如何缴费?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上年度缴费的,本年度错过缴费期,可补缴,成人每人每年780元。2017年起,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3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60元提高到9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在9月至12月的缴费期内,参保人员缴费只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即可。从今年3月1日起,错过缴费期者可补缴,补缴则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以及财政补助部分,即成年人每人每年78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540元。需要注意的是,补缴之日起,需要等待30天,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在此之前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要补缴,可以到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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