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8日讯(记者崔晓农)近日,在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评审会上,省计量院标准物质研究所申报的氮中二氧化硫、氮中一氧化氮两种二级气体标准物质通过了专家评审。
此次申请的氮中二氧化硫、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浓度范围低至10.0×10-6mol/mol,其不确定度满足气体分析仪器国家检定规程和相关行业仪器设备对标准物质的要求,对提高我省大气污染排放监测数据质量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标准物质研究步伐,不断提高标准物质研制的技术能力和水平,为完善我省环境监测领域量值溯源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