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中涉及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竞争政策实施,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创新。三是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
12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亦兵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能,就抓好3项工作任务落实,提出具体举措,他说,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准入、产品准入改革,着力“减证照、压许可”,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重点抓好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管理,推进“照后减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
要坚持公正监管。坚持竞争中立原则,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型企业平等对待。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涉及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依法查处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规范行业经营和竞争行为。
要推进监管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杜绝执法随意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创新方面,要帮助民营企业夯实质量基础,要积极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山西省质量奖,充分发挥获奖企业标杆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全省民营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发挥标准引领和示范作用。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标准制定和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力度,将企业标准列入我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范围,对主导制定我省地方标准和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同时,在促进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好个体劳动者、民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非公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本报首席记者郝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