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国媛)记者12月7日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山西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获悉,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省转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案件共106件。
第三十批案件中,太原市36件、大同市13件、朔州市4件、忻州市5件、吕梁市7件、晋中市9件、阳泉市9件、长治市7件、晋城市9件、临汾市4件、运城市3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大气48件、水25件、土壤45件、噪音22件、生态13件、辐射4件、其他15件。从行业类型看,涉及采矿8件、畜禽养殖3件、电力热力3件、非金属加工制造4件、废品加工1件、钢铁1件、化工1件、建筑13件、垃圾处理21件、煤炭8件、石化焦化2件、水泥玻璃1件、通信基站高压设施4件、有色金属1件、造纸及纸制品加工1件、住宿餐饮娱乐业11件、其他23件。重点关注举报案件16件,其中太原市2件、大同市2件、忻州市1件、吕梁市2件、晋中市3件、阳泉市1件、长治市1件、晋城市2件、临汾市2件。
截至12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累计转办了三十批共2586件案件。前二十一批共1674件,已办结1550件,未办结124件,办结率为92.59%。目前各市均在积极调查处理群众环境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