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琳)12月6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临汾、运城、忻州发布了今年第11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这些市采取相应措施,应对12月9日—12月12日,我省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会商预测:12月9日—12月12日,我省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可能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包括太原、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市,其中11日凌晨至12日上午污染程度最重,PM2.5峰值浓度可能达到200微克/立方米以上。12日下午起,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污染形势将逐步缓解。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要加强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最晚12月9日起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各市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排污单位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