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巨峰)12月6日,记者从山西再担保集团获悉,该集团日前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合作关系,这标志着我省初步建立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基层融资担保机构”三级融资担保体系。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风险分担渠道。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基层融资担保机构”三级融资担保体系,能有效实现增信、分险与业务联动,为银行系统构建“防火墙”,吸纳和分担源自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第一线的业务风险,有效解决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之忧,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承载能力。
山西再担保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合作关系后,我省银担合作将由过去的“点对点”合作转变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银行体系“体系对体系”的规模合作,有利于解决担保机构因“小、散、弱”而不符合银行授信准入要求等问题,恢复担保功能。同时,“体系对体系”合作还有利于分散风险,通过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限制合作银行利率上浮空间、取消小微企业融资保证金等措施,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贵、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