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国媛)今年9月7日至9月21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太原、大同、忻州、运城四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29日至12月6日,督察组先后向四市反馈督察情况。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州市委书记李俊明分别出席本市反馈会并讲话。
督察认为,四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落实,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转型,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进度要求得到了全力推进。
督察指出,环保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对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太原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站位有差距,不同程度存在重要求、轻落实、措施软、整改慢现象。二是有关部门环保履职不到位,对自己的环境保护职责知而不为,存在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问题。三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物料露天堆放现象普遍,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大同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大同市各级党委政府环保政治责任扣得不紧、压得不实。环保工作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二是市政管委会、水务、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履职缺位、不作为、慢作为。三是部分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淡漠、整改不彻底。国有大型企业对所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象。
忻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市、县党委、政府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在矿山生态修复的“老大难”问题上推进缓慢,矿山生态破坏遗留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发改、住建、国土、煤炭、经信等个别部门对自身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履职不到位,存在应付推诿的问题。三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走过场,重点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
运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运城市绿色发展理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与中央要求仍有差距。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汾渭平原督察问题整改推进缓慢。二是发改、国土、环保、住建等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力,环境问题整改不严不实。三是县级党委、政府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平衡。四是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视环保法律法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
督察要求,四市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要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环境监管,对症施策,避免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