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文物局获悉,省文物局、省住建厅联合划定了太原市的南高庄城址、明泰大师塔、中共阳曲县委旧址等180处省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筑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太原市南高庄城址等18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下称《通知》),此次划定的太原市南高庄城址等18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其中新划定177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重新划定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裴氏墓群、千佛洞和补充划定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汾市清长城3处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其中,涉及太原市的9处,分别为:位于阳曲县大盂镇南高庄村的明代南高庄城址,位于阳曲县东黄水镇盘威村的元代明泰大师塔,位于阳曲县东黄水镇西殿村的明清时期轩辕庙,位于阳曲县黄寨镇黄寨村的中共阳曲县委旧址,位于清徐县马峪乡西石窑村的唐代文殊塔,位于清徐县徐沟镇西北坊村的明清时期徐沟城隍庙、文庙,位于清徐县东于镇东于村的清代宝梵寺,位于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东街村的清代东街秦氏民宅,位于小店区小店街道办事处孙家寨村的清代延圣寺。
另外,涉及大同市的万泉庄遗址、宣宁故城遗址、赵彦庄龙王庙、北宋庄龙母寺、直峪圣佛寺塔林等35处,涉及朔州市应县臧寨乡花寨村花寨关帝庙1处,涉及忻州市九原冈墓群、连寺沟泰山庙、岢岚毛主席路居馆等9处,涉及阳泉市马齿岩寺、三圣寺、盂北泰山庙、石评梅祖居4处,涉及晋中市宣乘寺正殿、蒲池寿圣寺、长则普明寺、北常普音寺、山庄新华日报社旧址等16处,涉及吕梁市高红遗址、离石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贺昌故居、晋绥日报社旧址、晋绥边区政府及军区机关旧址等18处,涉及长治市石勒寨遗址、福源院、八路军兵工厂蟠龙镇旧址、抗大一分校北岗旧址等38处,涉及晋城市怀覃会馆、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良户古建筑群等11处,涉及临汾市大河口遗址、决死二纵队司令部义泉村旧址、太岳行署小李村旧址等14处,涉及运城市上亳城址、车厢城城址、大益成纺纱厂旧址、寺头关帝庙等22处。
《通知》明确,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开展危害文物本体安全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履行报批程序。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本报记者 孟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