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西新闻

阳泉环保“六项制度”管长效

时间:2017-06-03

总结经验 继续完善 本报讯(记者 刘强 通讯员 医才)中央对山西环保督察进入收尾阶段,如何防止“回潮”“反弹”现象出现?阳泉市在“回头看”中,把应急举措变成长效机制,用“六项制度”确保环境治理长治久安。这是记者在6月2日阳泉市委常委会上获知的信息。督察期间,阳泉市接到交办案件全部按时办理上报。为防止“松口气”“歇歇脚”,阳泉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放在战略和长远高度谋划,重点在构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方面总结并固化形成了“六项制度”:一是“包点包案”的主要领导挂牌督办制度。今后凡是涉及全市性的环保重大事项、重要改革、重点问题、重要案件,市委书记和市长都要带头领办督办,亲自上手。二是“群防群治”的民意绿色通道制度。在学习借鉴这次督察中群众举报经验的基础上,市委书记陈永奇提出,环保工作就是要充分发动群众,打好“人民战争”。为此,市委市政府结合“阳泉随手拍”和“13710”,常态化固定群众举报热线,畅通群众举报通道,做到快查快处。三是“公开公示”的过程透明制度。市长董一兵要求,对于任何环保问题决不回避不遮掩,群众反映和各级各部门处理的环保问题,都要及时、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到问题、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三公开”,让群众参与整改过程、让群众明白整改情况、让群众知晓整改结果、让群众评判整改效果,使广大群众不仅有知情权,而且有发言权。四是“联办联查”的联合执法制度。一方面,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环保、工商、食药监、公安等多部门快速联动;另一方面,对于大气、水、土壤、河流等跨区域环保问题,要实行市、县(区)联动,必要时与周边市、县联动。五是“督政督企”的责任“双查”制度。避免政府或部门有时成为个别企业“保护伞”,切实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或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坚决做到政企双督、责任双查。六是“领账交账”的年度目标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要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年初领账、年中对账、年底交账的原则,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验收,必要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市委书记陈永奇说,“我们就是要借势而为,顺势发力,以此建立长效机制,领导督办、继续完善,把环保工作向纵深推进,努力把阳泉建设成山清水秀、清新宜居的家园。”

  • 上一篇:龙泉镇脱贫攻坚巧打生态旅游牌
  • 下一篇: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第三十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