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省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工作,多地延续了去年的购房奖补政策,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除需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从长远讲,还要积极推进建立长效机制。”5月30日,省房地产协会会长于世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临汾:各县(市、区)农民于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市房管部门备案且交纳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购房奖励,奖励标准为200元/㎡。忻州:各县(市、区)农民或外来农民工、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于5月1日至12月31日在市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房管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购房预付款的,可申请购房奖励。奖励标准为200元/㎡。去年开始,我省就有城市陆续出台购房奖补政策去库存,今年得到延续。如忻州是结合去年该市实施的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奖励的实际效果,特制定的今年奖励实施方案。而吕梁的购房奖补政策则以4月30日为界,标准稍有浮动。该市农民或外来农民工、乡村医生、乡村老师、近10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学生、大学生村官等,购房日期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的,补助标准为300元/㎡;购房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出台购房奖补政策是为了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也取得了明显效果。晋中市去年实行的奖补政策,限定在该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具有购房发票且已缴纳契税。目前申请领取补贴,已进行登记的有一万多人。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等多项政策叠加之下,晋中市的新建商品房库存渐趋合理,消化周期从2015年末的13个月降至2016年末的10个月以内。该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奖补政策只是将潜在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在着力去库存的同时,该市还着重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比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行政干预等。支持房地产企业强强联合,优化重组,打造品牌企业。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市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升级到二级及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于世玮介绍,目前就全国来说,一线城市和其他热点城市在3月调控后,市场开始进入调整周期。在城镇化和经济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受需求外溢影响,又出现了一些热点区域。因此,调控范围还有可能扩大。但以三四线城市为重点的去库存仍需有序推进。山西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是平稳的,去库存取得很好的成效,但整个市场呈现集中和分化态势;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分化趋于明显,值得全行业关注。他说,房地产开发一定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把着眼点放在不断地满足新市民住房和结婚用房等刚需上。去库存不仅要因城施策、因区施策,还需要因项目施策。就一个特定的楼盘项目来说,要缺什么补什么,着力打造卖点,提升其吸引力。从长远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还需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涉及税收、土地、金融、市场开发主体、消费主体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慢功夫。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一个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城市的城镇化需要产业经济支撑,还得医疗、教育、交通等服务设施完善,才能吸引大量人口流入。对小城市而言,关键是得提升经济实力,也就是说,老百姓的钱包鼓了,城市的魅力增强了,人口流入加快,房地产市场自然就活了。
本报记者 晋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