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环保厅6月4日联合进行环保法制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群众的环保守法意识。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14年至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14件,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1362件,环境资源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审判职能,提高环境司法保障的效率和效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山川河流的地理环境以及产业结构导致的污染分布情况,制定了《山西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由大同、忻州、晋中、晋城、运城5个中级法院对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活动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并用近年来审理的生态典型案例说法,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水污染、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问题,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