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吕梁市环保部门获悉,11月18日,临县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在临县进行煤层气勘探时,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经查,该公司位于临县八堡乡(村),系临兴地区合同区块煤层气勘探项目,实施范围为临县和兴县。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SJB-30号井口有部分泥浆废水和压裂废水未按环评要求进行预处理,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痕迹。2014年临兴地区和三交北地区煤层气前期勘探区块项目环评批复后,一直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办理排污许可证。对此,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按环评要求对泥浆废水和压裂废水进行预处理,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并处罚款22万元。本报记者 贺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