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已经在一家医院做了不少检查,拿到另一家大型医院,却不肯承认检验结果,需要重新检验一遍……今后,在太原看病就医的患者,将告别这样的烦心事。1月4日,太原市卫计委公布全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最新名单,确定了太原市中心医院等10所三级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等32所二级医院医学检验结果在全市医疗机构间予以互认。这意味着,今后在这42家医院看病的患者,如果再去太原市其他医院就诊,不再需要重复检查,极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根据太原市卫计委办公室关于《推进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评估专家组按照《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相互确认资格评估标准》,对46所医疗机构申请的互认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认定。太原市卫计委特将符合全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院名单公布。
太原市卫计委将采取明察暗访及督导抽查的方式,对取得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院进行督导,发现不符合《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相互确认资格评估标准》的,将取消其互认资格,并在全市通报。
据了解,阳曲县安康医院、阳曲县中医医院、古交市中医医院及杏花岭区中医医院,因现场评估不合格不予以互认。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镁、铁)、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钙)、太原市第九人民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谷丙转氨酶)、太原煤气化职工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钠)、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氯)盲样考核不达标,不予互认。
互认名单
太原市中心医院
太原市人民医院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太原市中医医院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
太原市第九人民医院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
武警山西总队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985医院
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
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
中铁三局集团中心医院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太原市和平医院
山西省一〇九医院
中国辐院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中化二建集团医院
中北大学医院
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太原市太航医院
西山煤电集团古交矿区总医院
古交市中心医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
阳曲县人民医院
清徐县人民医院
娄烦县人民医院
太原中西医结合医院
古交市妇幼保健院
小店区妇幼保健院
太原煤气化职工医院
小店区人民医院
山西省荣军医院
迎泽区中医医院
太原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
采写:李倩倩
编辑:王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