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12月26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前11个月,太原共开工棚改房两万多套,基本建成5万多套。
截至2018年11月底,太原市棚改工程新开工20087套(含货币安置12826套),包括小店区市建一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迎泽区五龙口38号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杏花岭区晋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尖草坪区太原矿棉厂花园后西街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万柏林区晋西集团和平小区3-7号楼、晋源区迎宾路地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等。
棚改基本建成51395套(含货币安置1282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1340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80.2亿元。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改征收补偿有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其中,货币补偿各地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