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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促销须分阶段进行

时间:2019-01-10
  本报讯 (记者张勇)昨日,记者从工商迎泽分局获悉,柳巷、朝阳街等商圈商业企业“圣诞节”促销活动必须在12月25日前分阶段进行,以避免客流过于集中,形成安全隐患。   “柳巷商业街区、朝阳街两侧的所有大中型商业企业、中正天街各商业企业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促销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商品品种及折扣率。”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所有促销活动必须在12月19日至25日期间分阶段进行,以避免客流过于集中,形成安全隐患。”凡搞促销活动的商业企业,在“圣诞节”期间举办促销活动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明示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促销商品范围等内容。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诈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商家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在未批准前发布各类广告。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促销品或奖品、赠品,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商业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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