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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6家医院违规收费受罚

时间:2019-01-10
  本报讯 (记者张勇)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2016年度医保定点机构考核中,我市发现16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这16家医疗机构分别为山西大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省肛肠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西博爱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违规收费主要涉及医疗保险收费项目中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其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规金额为856.2万元,原新农合基金违规金额为222.7万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等规定,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作出,扣回不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违规费用,违规金额共计856.2万元;视情节轻重,依据医保相关规定对医保服务医生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扣减积分满12分的,解除其医疗保险处方权。此外,我市还将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处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金额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281万元。违规及罚款金额总计为5137.2万元。   不过,市人社局也表示,考虑到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起始于2016年底,对原新农合2016年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是按照原新农合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考核相关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免于处罚,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应引以为戒,立即整改,避免类似违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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