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琳 通讯员 齐伟)近日,太原市环保局发布消息:全市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11月底,已经累计罚款3134万元。
今年,太原市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八个方面。查处的重点包括:结合全市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查处电力、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制药、化工等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故意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打击排污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结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打击充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护伞”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霸、无霸治乱”的原则,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治理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
据介绍,环保部门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赋予的监管职能,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及“行政拘留”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截至11月底,太原市累计罚款金额达3134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0件;查封扣押60件;限产停产56件;行政拘留22件。
此外,环保部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7月3日至5日,太原市环保局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3天连续破获4起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有力震慑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目前,4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