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能做些什么?点一个外卖或者读一个小故事?而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却可以审结一起案件。
11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太原市迎泽区法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办案要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5起案件。
迎泽区法院于11月21日依照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集中审理并宣判5起案件。5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审结用时均在10天之内,从开庭到宣判全程仅需10分钟左右,不仅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而且显著提高了刑事案件审理效率。
案件一
今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向园园(大名不详)购买土制海洛因。之后,在太原市中心医院附近其租住房内,容留武某吸毒三次。4月的一天,张某在太原市中心医院附近永兴路一小旅馆开房,容留宋某吸毒一次。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案件二
今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梁某驾驶一辆灰色宝马小型轿车逆行至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新开南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所持驾驶人为何某的驾驶证系伪造。被告人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案件三
2018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驾驶比亚迪牌出租车在迎泽区西太堡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铁道桥东侧路段向西掉头时,与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常光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被害人张某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张某家属155000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理赔被害人家属564332元,被害人张某家属对被告人王某表示谅解。被告人王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案件四
201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贾某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其住处内两次容留吸毒人员赵某吸食毒品土制海洛因。2017年11月的一天,在郝家沟街其驾驶的车内容留吸毒人员贾某吸食毒品土制海洛因。被告人贾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被告人贾某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案件五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兰某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陈某借款19550元。之后,被害人陈某多次索要未果,被告人兰某不断推托并采取将被害人手机号进行限制呼入,以及将被害人陈某的微信号删除等手段进行逃匿。案发后,被告人兰某家属已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兰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以上5起案件的被告人经当庭宣判,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这5起案件均适用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根据要求,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庭审前将程序性事务前置,并告知被告人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在庭审时,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即当庭宣判,每起案件全程仅用时10分钟左右,判决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修改后的刑诉法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的基础上,既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机关办案效率,又能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行。同时,可以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诉累,并有助于刑事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