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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摊主捡到信用卡 利用“闪付”盗刷被抓

时间:2019-01-10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 通讯员 温强)一对姐弟捡到了一张开通“闪付”功能的信用卡。因不需密码即可刷卡消费,二人盗刷210元后被警方抓获。11月19日,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向社会发布信息,目前涉案的张氏姐弟两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11月12日,太原警方接到市民李先生的报警称,他的信用卡丢失后,被人利用“闪付”功能盗刷。据李先生介绍,11月2日,他在家休息时,无意中看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示自己的信用卡被分两次刷走了210元钱。

“看到信息,我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了。但意外的是,我并没有将密码写在信用卡上,盗刷信用卡的人不可能知道卡的密码。”李先生说,发现遭遇盗刷,他立即和银行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他的信用卡已开通了“闪付”功能,即小额消费不需要密码可直接刷卡付款。李先生称,他从未开通过“闪付”功能,因此不断与银行进行交涉,但并未将卡挂失,而银行答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李先生答复。在此期间,李先生又接到短信,说他的信用卡被试图刷取2000元,但因金额超过“闪付”额度,没有成功,并提示如不是本人消费应立即与银行联系或是报警。此时,银行方面也给出答复,告知李先生他的信用卡是在西矿街一家菜市场的一个水果摊被盗刷的,而这家水果摊正是李先生经常光顾的。

在掌握此情况后,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和平北路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赶到菜市场,将45岁的水果摊主河南女子张某带回审查。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交代,10月31日李先生在她的水果摊购买水果后,将信用卡丢失在水果摊附近,她捡到后试着刷了10元钱,发现没有密码也可支付,于是打电话叫来了同样卖水果的弟弟张某某,两人在一起,又盗刷了200元。此后,贪心不足的张某某,又试图盗刷2000元,但因金额超过“闪付”的限额没有成功,却让李先生再次接到了短信。

警方介绍,张某姐弟的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因此均受到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目前,李先生仍在跟银行交涉相关事宜。警方提示大家,一定要注意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发现丢失,应及时挂失,而对自己的信用卡是否已开通了“闪付”功能,也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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