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0日讯(记者 张剑雯)11月8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根据预测,11月8日至16日太原市出现一次中度污染天气过程,期间短期达到重度污染,要求相关单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要求,要对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11月10日起,列入错峰生产名单的各相关企业提前实施停产限产措施。要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限产限排,所有采石场、混凝土搅拌公司限产30%。加快推进散煤燃烧清洁能源替代,确保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具备清洁供暖条件的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取缔燃煤小锅炉。全部上路,24小时不间断作业,确保重点扬尘路段全天保持湿润。严查秸秆焚烧现象,发现火点要第一时间扑灭,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烧烤摊点也要全部入室经营,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彻底取缔露天烧烤。餐饮企业逐一排查,未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依法停业整治。
11月10日至16日,市区中环以内禁止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对确实需要通行的,要向交警部门申请报批,交警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