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永和县政府办公室获悉,永和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居民,今年起在县域内住院医疗,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封顶额为1000元。超出费用由永和县财政按月与县医疗集团结算。
根据政策规定,永和县参加基本医保的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居民,在县域内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住院时不需交押金,出院时,由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进行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其余报销费用由医院垫资,医院每月与人社、民政、人寿保险公司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以永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信息监测科提供为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名单以县医保中心提供为准;五保、孤儿、低保、重点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名单以永和县民政局提供为准。参加基本医保的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居民享受政策日期以患者出院日期为准。
永和县阶段性健康扶贫巩固提高政策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该县根据相关情况再调整。
刘江 冯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