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5日,记者从平遥县获悉,该县出台10条《文明公约》,为群众“提质”,助力“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随着晋中市“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平遥县宣传思想文化部门积极参与其中,除开展广泛性的宣传造势外,积极征集、提炼文明公约,以公约提升群众素质,进而推动攻坚行动开展。经过最终论证,形成了10条《文明公约》,即:一要爱国守法,不要违法乱纪;二要爱护家园,不要私搭乱建;三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靠;四要讲究卫生,不要乱排乱倒;五要爱护公物,不要侵占损毁;六要保持整洁,不要胡贴乱挂;七要爱惜花木,不要毁草伤林;八要入市行商,不要无证经营;九要诚信礼让,不要宰客欺客;十要共建共享,不要各行其是。 (白续宏 赵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