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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河长制助推水域换新颜

时间:2019-01-10

本报讯(记者 任永亮 通讯员 李雅萍)近年来,吕梁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实行“河长制”、推动“河长治”,坚持党政同抓、上下联动保障碧水清源。现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景愈来愈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吕梁位于我省西部,东邻汾河、西界黄河,全市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129条。从2017年开始,制定了《吕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3187名河长制组织体。对全市129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部设立河长,其中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33名、乡级河长483名、村级河长2559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管理制度。市级各河长主动履职,带头巡河,截至目前,巡河累计达1.9万人次,发现问题1057件,整改完成1039件,3名履职不到位的县级河长被约谈。

在具体实行河长制中,该市坚持以制度创新作为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的要素。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河长巡河制度,除常规巡河工作外,每年集中开展两次“巡河周”活动,实现长效治水。今年集中“巡河周”期间,由市级河长签署的河长令就有12份,巡河人数达到2227人次,发现的627个问题都得到及时整改。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持续加大水环境领域的案件查办力度。目前,全市立案督察106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初步实现了依法治水。吕梁市还探索实施了“一河一警”保安制度,直接依法查办非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今年在整治黄河生态治理违法采砂过程中,对16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水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是影响“河长制”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围绕水污染、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该市坚持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专项清河整治行动,专项清理河道垃圾、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整治、排污口排查治理等行动,着力改善水域整体环境。目前,已清理垃圾等违章堆积物161万立方米,违章房屋285万平方米、非法采砂154处,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实现了黄河吕梁段无乱采滥挖、无乱堆乱弃现象,确保了河容整洁、河道畅通的目标。

“山也清,水也清,人在画中行……”这段村民自编的顺口溜,唱出了对河道环境改善的由衷喜悦。如今,随着河长制工作的不断推进,吕梁市不少河道水域旧貌换新颜:河道两岸垃圾少了,水更清了,岸更绿了,景更美了,河道更健康了,城镇、农村生活环境正在逐步变好,一个生态、宜居、美丽的吕梁正在晋西北黄土地上创造着绿水青山的新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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