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奋进的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
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深入贫困户家中座谈。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建成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动无人机收集固定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证据。
2018年以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今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山西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山西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先进集体”“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分层学习、全院干警集中专题学习、专家讲座、专题党课、道德讲堂、APP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经常学、反复学,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治站位显著提升。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18年1-11月共批准逮捕179件321人,起诉219件338人。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共批准逮捕112件193人,起诉110件176人;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4件6人,起诉14件15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决定不批准逮捕24件40人,审查不起诉10件15人,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34人,追捕漏犯2人,介入命案侦查监督9件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提请抗诉8件,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19条。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共受理支持起诉2件,法院已采纳2件;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裁定4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大力推进公益诉讼,立查公益诉讼案件18件,提请市院审查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辖区“四局两院”无超期羁押,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基层政权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条。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制定出台工作制度14项。检察长带队深入辖区4个公安分局调研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统一了法律认识和执法标准。为确保办案质量,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1件113人。从严从快办案,受理审查批捕恶势力犯罪案件21件113人,批准逮捕20件106人,平均办理期限为3天。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件73人,提起公诉13件73人,法院已判决7件40人。强化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5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依法决定不捕7人,决定追捕16人。对2014年以来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和2015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以罚代刑等“三类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已转交涉黑涉恶线索5条。
(四)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福祉。充分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诉前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手段,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0件,已整改回复10件。今年6月以来,配合全市“清河行动”,深入辖区桑干河支流逐一人工踏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无人机航拍取证,逐一编号建档,以挂牌督办的方式,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整治一件销号一件,共立案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相关部门已整改回复6件。
二、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
(一)为扶贫攻坚提供精准服务,确保贫困群众真正享受到扶贫政策红利。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走访,针对检察机关在基层乡镇缺位的问题,成立15个乡镇检察联络点,打造服务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层服务站。根据联络员反馈线索,督促关停取缔非法煤场9座。积极参与“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严格依法监督财政、农业、水利、教育、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扶贫惠民资金的流向。切实加强对南辛寨村21个贫困户的一对一精准帮扶引导脱贫,针对1个母亲年老体弱、儿子患精神病的特困户,检察长亲自包扶,协调相关部门为两人办理低保五保,实现脱贫。
(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检察官与企业家座谈会征求意见,一对一向重点企业派驻检察官担任法律顾问,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在办理森林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山阴县煜元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经审查案卷、现场勘查,发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有效维护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悉心保护绿水青山。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起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0件19人,其中涉嫌滥伐林木案件3件4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采林木案件1件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件8人,非法狩猎1件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1件1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不诉2件4人,正在办理5件12人。
(四)创新开展乡镇检察联络工作,打造服务基层的“千里眼,顺风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检察机关在基层乡村缺位的问题,成立15个乡镇检察联络点,制定《乡镇检察联络员主要职责》《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基本原则》等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检察联络员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有效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努力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的基层服务站。根据联络员的报告,监督关停非法煤场9座,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条。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
(一)扎实开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确保队伍纪律严明。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队伍集中整肃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重新修订10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14项扫黑除恶制度,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认真学习“6·03”“5·17”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和省检察院关于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精神,对照“八查八整”和两个通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以现代科技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购置无人机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开通206办案辅助系统和检答网,实现公检法三部门案卷材料的网上流转,检察事务性工作的网上审批流转;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键对键,面对面”为群众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团队意识和凝聚力战斗力。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弘扬“尚法慎察,勤思笃行,明礼守廉,自强不息”的院训和“敬业,担当,创新,卓越”的检察精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培育具有本院特色的“检察文化”,促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合格党员”道德讲堂在省检察院展演,受到全省检察同仁的好评。
文/李向儒贾婧仪 摄影/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