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玉梅)为鼓励、支持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学习技术技能,实现技能成才,6月5日,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发布我省技工院校2017年学制教育招生信息公告。我省技工院校今年计划招生3.3986万人。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企业职工、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等,即可报名办理入学手续。技工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分别为3年、5年、6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分别为3年、4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分别为2年、3年。技师学院招收达到高级技能水平学生,培养预备技师、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分别不少于1年、2年。对技工院校学生,我省实行免学费全覆盖。对一、二年级经全日制学籍注册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不含县镇城)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15%确定。在毕业生待遇方面,根据《关于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78号)文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用人单位,今后在涉及以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业务管理和事务办理时,对持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工种)中级技能(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要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对持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要与高等教育专科相同相近专业毕业生同等对待;对持有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工种)预备技师资格证书者,要与高等教育本科相同相近专业毕业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