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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惊悚!大晚上一辆“无人驾驶”皮卡车溜下坡冲向行人

时间:2019-01-10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樊栋林)一个寒冷的冬夜,一辆“无人驾驶”的皮卡车将一位村民撞倒。经过当地交警部门现场勘查确定,肇事的皮卡车停放在斜坡处,由于手刹失灵,车子溜坡后将行人撞倒。

这起怪异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泽州县交警大队晋高路中队辖区。12月8日19时30分许,寒冬的夜风呼啸,郊外小村的街上人迹稀少,李某在路上行走着。眼看快到家门口了,李某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身后直冲而来。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的背部受到猛烈一击,随后重重摔倒在地。半天才爬起来的李某向周围看看:昏黄的路灯下空无一人,自己身边凭空多出一辆绿色皮卡车。再看车内,并没有人。

车子撞倒树后,冲到墙上才停了下来。“我被车撞了,车子没人驾驶,自己跑过来撞了我……”李某后心一阵阵发凉,赶紧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很快到达事故现场,仔细勘察,并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了分析:撞人的皮卡车的肇事轨迹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事故地点正好是个南低北高的坡道。走访调查中,民警在现场附近的一家小卖铺找到皮卡驾驶员曾某。经询问得知,曾某驾车途经此处,将车辆停在斜坡处,拉好手刹,就进了小卖铺买烟。不料,车子溜坡跑了,还撞倒了行人。

经检验,肇事皮卡车常年在工地跑,由于业务繁忙,不能及时维修,所以车况不好、性能差,车主和驾驶员平时又对车辆疏于管理和保养,导致手刹失灵,发生溜坡伤人事故,所幸伤者并无大碍。

一起诡异的交通事故在民警的调査下很快真相大白,但当事双方至今想起来都感到后怕。

泽州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保持机动车良好的机械性能,就如人体良好的健康状况一样必要;为了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及时检验、维修保养自己的爱车,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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