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市将全面建成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时间:2017-06-07
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目标,到2020年,我市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基本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网络体系。6月2日,我市召开老龄工作会议,下发《太原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描绘了到2020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蓝图。 在未来几年中,我市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以人为本、锐意创新,立足实际、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市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新建396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十三五”时期,我市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预计到202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77.43万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9.17万人,空巢老人42.28万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愈发明显。 为应对难题,我市将立足实际,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社区,以1500米至2000米为半径,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形成辐射以3000户为目标的居家养老服务圈。通过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为全市有需求的自理、空巢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集中就餐、短期托老、家庭护理、娱乐康复等社区服务。到2020年,全市新建396个方便实用、规模适度、可持续运作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解决全市50%以上自理老人的社区养老需求。 对暂不具备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和农村,建立以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为主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使城乡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得到便捷有效的养老服务。到2020年,全市新建590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其中城市新建290个,农村新建300个。 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距交通主干线5公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公里的区域内增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十三五”期间,全市在现有床位7648张的基础上新增17352张,养老床位数达到2.5万张以上。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统筹医疗资源,创新医养模式,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到2020年,通过新、改、扩、转等方式,增加5734张床位,达到200个医疗机构共6700张床位。 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普及进社区、进家庭,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加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条件 加强与老年人自主安全的通行、搭乘公共交通等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 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满足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基本住房安全需求。到2020年,60%以上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在社区满足。 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到2020年,老年人优待制度普遍建立完善。此外,还将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将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全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降低老年人优待乘车年龄,争取由70岁扩大到65岁,惠及更多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