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新出台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备办法》)。届时,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时,整体时间将减少40.2%,与已经出台核备办法的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做到了全国最短。
▲1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通俗地说,就是项目立项。”省发改委主任姜四清介绍,这是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管理职责的第一道关口,是执行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防控项目风险、调控投资运行的重要抓手。
《核备办法》遵循国务院核备条例,共六章、46条,包括总则、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对核准备案工作作出了统一制度安排。它是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政府依法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的总体遵循和操作手册,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核备办法》在“放管服效”方面有明显的改进优化。
放的方面,就是大力度简政放权。对项目核准,《核备办法》仅保留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两项前置条件,原办法规定的环评、招标、取水等三项前置均予取消。对项目备案,改变过去实质性审查的做法,明确规定不是行政许可事项,政府仅对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进行管理,而且原则上由县级属地管理。
管的方面,就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权不放责,强调了核备机关的监管责任,并明确监管内容为“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文件或者备案内容建设”,改变过去轻监管、甚至无监管问题。
服的方面,就是优化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核备办法》要求项目核准备案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和服务,改变过去企业抱着资料来回跑政府的局面。同时,《核备办法》还要求政府列明项目核准的材料、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制定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切实把政府服务挺在前边。
效的方面,主要是压缩办理时间、实现高效率。《核备办法》对标先进一流,与国家相比,我省核准各环节整体时限压减40.2%。与已经出台核备办法的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各环节时限做到了全国最短。比如核准时限,我省为15个工作日,与重庆一致,其他兄弟省份均为20个工作日。
据了解,2006年3月,我省出台实施《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规范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两个暂行办法已不符合“放管服效”要求,其管理理念、制度设计、办理流程、操作方式等明显滞后。例如,原有办法注重事前审批把关,忽视事中事后监管,不符合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宽进严管”的新要求;在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实践中,客观存在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备案变相为行政许可等问题。因此,新的《核备办法》应运而生。
接下来,为让《核备办法》落地生根,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省将在政策宣传、解读培训、平台优化、指导检查方面做好持续跟进工作,确保《核备办法》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