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谦 通讯员遆国宁)“水电暖气、卫生间,样样都不缺,没想到这辈子还能住上新楼房,真得感谢国家的好政策!”11月28日,灵石县阳光集贤苑移民搬迁安置小区住户张贵林在刚刚分到的新房里忙碌地布置着。易地扶贫搬迁使十多年来因病欠下十几万外债的张贵林重新燃起了对新生活的希望。目前,灵石县共有1541名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圆了安居梦,“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灵石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04户1.1万余人,分布在276个行政村,1541名贫困人口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为确保贫困户搬得出,避免因搬迁而负债,该县严格执行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自筹资金户均不超1万元、人均不超2500元的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
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最终目的。为了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灵石县在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同时全面落实后续帮扶举措。目前,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在县委县政府、乡镇、村两委、帮扶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已初步形成了在政策兜底保障基础上的“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帮扶模式。该模式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帮扶,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扩大就业途径等多种方式,促进搬迁贫困户就业增收,让他们稳定受益,真正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