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朔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生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4月、2017年11月,李生双父母相继去世,在操办丧葬事宜期间,李生双两次收受特定关系人礼金2.4万元;2018年5月,李生双为其子操办婚宴时,收受特定关系人礼金1.2万元、汾酒41箱(价值5.658万元)。李生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9月,李生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朔州市教育局副处级督学王强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至2015年,市教育局给王强配备公务用车,并按月定额配发公务加油卡。期间,王强雇用侄子王某某开车。2014年9月在王强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某利用公务加油卡套现2.045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王某某还用该卡给私车加油7000元。2018年11月,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和主动上交款上缴国库。
3.朔州市山阴县文旅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志文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山阴县文旅委未执行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未成立行政审批股(室),也没有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驻政务大厅,至2018年12月文旅委在县政务大厅窗口没有受理过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审批事项和授权“体外循环”。李志文作为文旅委主任,对于文旅委行政许可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认识不到位,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导致文旅委政务大厅窗口形同虚设。2018年12月,李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乡前寨村原村支部书记杨福润违规领取生活补贴问题。2000年,窑子头乡党委下发《关于对部分贡献突出的农村支书主任离任后实行补贴的意见》(朔窑发[2000]3号)。2014年,杨福润在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贡献突出”的情况下,仍以该文件为依据,先后两次向前寨村委会违规申请领取生活补贴25750元。2018年9月,杨福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此外,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桂林,违规给杨福润发放离任补贴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杨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