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评出对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本报讯(记者 王少斐)6月7日,记者从省质量监督局获悉,第二届山西省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已正式启动。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设5个“山西省质量奖”和10个“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此次评选覆盖全省,尤其在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供给质量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为提高全省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评选条件为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公益活动3年以上;组织运营取得突出成绩;组织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先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的;近3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的,或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近3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4个类别的个人,即专家学者、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可参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近3年内所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3年内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情形的。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人社厅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本届奖项候选名单。